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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农林院 2017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

作者:未知 发布时间:2018-09-18 浏览次数:4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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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(三)收入决算说明
(四)支出决算说明
(五)“三公经费”支出说明
(六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
(七)政府采购支出说明
(八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
(九)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
(十)名词解释
二、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
(一)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(二)收入决算表
(三)支出决算表
(四)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(五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(六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(七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“经费支出决算表
(八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
 

 

    第一部分:洛阳农林科学院概况

    一、主要职能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内设5个职能科(室)和14个科研所。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农林科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,组织开展农林科技攻关,负责农林科技研发和引进,推进优良品种培育和应用;负责各类农林科技平台建设;承担国家、省、市下达的各类农林科技项目和课题研究;推进农林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,提供农林产前、产中、产后科技服务;开展科技下乡活动,服务三农中心工作;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。

   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共有全供事业编制人数195人,其中:在职人数216人;离退休人员258人。

    

    第二部分: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(见附表)


    第三部分: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
   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     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收入总计 5296.3万元,支出总计

5369.92万元。与2016年相比,收入总计增加19.13万元,增长0.03%;支出总计增加346.5万元,增长6.89%。主要原因:科研项目增加。

    二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洛阳农林科学院本年收入合计 5296.3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 4752.27万元,占89.73 %;其他收入544.03 万元,占  10.27%。

    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洛阳农林科学院本年支出合计5369.92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3419.96万元,占 63.69%;项目支出1949.96万元,占36.31%;

   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752.27 万元,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4497.18万元。与2016年相比,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6.49万元,增长11.40%;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.85万元,减少2.66%。主要原因:由于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,并且补发以前年度的增补工资;科研项目减少。

     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573.17万元,支出决算为4497.18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  98.34%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科学技术支出 164.11万元,占 3.65 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.95万元,占5.13%;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.57万元,占3.88%;农林水支出3773.19万元,占 83.90 %;住房保障(类)支出 154.37 万元,占3.44 %。

   (一)科学技术支出(类)财政事务(款)。年初预算为360.00万元,支出决算为164.11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45.59 %。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由于项目执行年度为两年期,为跨年度执行项目。

    (二)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(类)医疗卫生(款)。年初预算为 189.04万元,支出决算为 174.57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  92.35%。

    (三)农林水支出(类)财政事务(款)。年初预算为 3618.68万元,支出决算为4645.93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 128.38 %。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科技项目投入力度增加。

   (四)住房保障支出(类)住房改革支出(款)。年初预算为 174.50万元,支出决算为154.37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 88.46%。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在职人员退休,在职人数减少。

   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18.20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 3113.28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伙食补助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退职(役)费、抚恤金、生活补助、 医疗费、助学金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、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公用经费 304.92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维 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税金及附加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。

   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,支出决算为45.13 万元,完成预算的 90.26%,主要原因: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,接待标准降低。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6 年增加7.79万元,增长20.86 %,主要原因:1.由于我单位的车辆老化致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,2.科研项目增加出车率提高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
   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 0 万元,完成预算的 0 %,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全年安排因公出国(境)团组 0个,全年因公出国(境)累计 0 人次。

   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.30万元,完成预算的94.00%,其中: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购置0辆车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.30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

   (三)公务接待费2.83万元,完成预算的56.6%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2017年共接待57批次、570人次。

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,接待标准降低。

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.79万元,增长20.86 %,主要原因:1.接待次数和人数增加;2.单位的车辆老化致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及科研项目增加出车率提高。

   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,支出决算为 0 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 0 %。

    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   (一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

    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.65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.19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4.36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.10万元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,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%,其中: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,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%。

   (二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
   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,洛阳农林科学院共有车辆13辆,其中:一般公务用车13辆,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,其他用车0辆;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  台0(套)。

   (三)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。

    2017年,洛阳农林科学院共组织对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37.91万元。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:2017年对《现代农业博览园地租项目》、《现代农业博览园基础建设项目》、《牡丹产业技术体系集成研究及牡丹种质资源引进项目》、《华大基因创新中心建设运行费》、《农科院运行水电费》、《院基础设施维修费》、《小麦育种创新基地研究运行费》进行了绩效评价,项目建设符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农业科技进步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改善农业科研结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的精神;符合洛阳市牡丹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;能显著提升我市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;可以为林果、花卉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,对农业增产、农民增收具有积极的科技带动作用。推动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管理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



第四部分  名词解释
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。
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 
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五、上年结转和结余: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、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,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,也包括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。

六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七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八、一般公共服务(类)××事务(款):是指××厅(局)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××业务等活动的支出。

(一)行政运行(项):是指为保障××厅(局)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。

(二)一般行政管理事务(项):是指××厅(局)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。

(三)机关服务(项):是指为××厅(局)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。

(四)事业运行(项):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。

九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十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洛阳农林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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